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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样才能做到国有股权转让的有效性呢?
释义
    1、国有股权转让是指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使国有股权按市场规律在不同行业、产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
    2、转让时,除了一般股权转让须遵守的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等原则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则:一是有条件转让原则。二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为主要目的的原则。
    国有股权的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为主要目的。
    二是转让国有股权须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由国有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以及其他具体安排。
    三是转让国有股权的申请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向境外转让国家股权的(包括配股权转让)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国有股转让数额较大,涉及绝对控股权及相对控股权变动的,须经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国家体改委及有关部门审批。
    国有股权转让的具体程序
    国有股权转让的程序:
    1、内部审议。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2、出资人审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
    3、清产核资与审计。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转让方应当组织目标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
    4、资产评估。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5、信息披露、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应当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
    6、签署转让协议。
    7、履行转让协议。
    国有股权转让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23%,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国有股权的转让程序
    1、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4、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
    5、申请挂牌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产权登记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交易完成,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
    国有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步骤
    国有股权转让的步骤有:
    1.初步审批
    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新规中明确了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清产核资
    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审计评估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4.内部决策
    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应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草签转让合同,并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成职代会同意转让的决议。
    5.申请挂牌
    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并提交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被转让企业股东会决议、主管部门同意转让股权的批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
    6.签订协议
    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审批备案
    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产权登记
    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变更手续
    交易完成,标的企业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国有股权转让有哪些基本原则
    1.有条件原则。鉴于国有股权的社会性目的,在进行国有股权的转让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设置合理的股权结构、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尤其是要防止把不需要或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国有股权硬性转让。
    2.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为主要目的的原则。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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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1:4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