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特殊工种审核、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个月申请审核或劳动能力鉴定),由参保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退休申请有关资料。 2、经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且符合按月领取待遇条件的,发放《职工退休证》,从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 3、参保人在领取《职工退休证》的次月15日后,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退休证到指定银行打印存折,领取基本养老金。办理时限一般退休业务在受理之日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5个工作日,因病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无档案的从业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单以及缴费等相关资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其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档案关系送交失业保险机构、劳动代理等代理机构保管的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向档案保管机构提出申请,由其代为办理退休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