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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纠纷调解法律依据是什么规定
释义
    一、医疗纠纷如何调解?医疗纠纷大多数都会先进行诉前调解,患方在咨询完专业的医疗律师或者专科医生后,认为医院确实存在过错的,可以把医院的医疗行为及其过错写成书面材料,并附上索赔要求与医院进行交涉。如果患方不会书写,可以咨询律师或者委托律师代为书写。并可以让律师代为或协助自己与医院进行交涉。医院愿意听取患者意见的,患者可与医院约定见面沟通的时间,与医院主管人员当面交涉,医院承认有错的,再与医院协商具体赔偿事宜,协商成功的,签订《赔偿协议》。如果医院不承认有过错、或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患者应尽早起诉。二、医疗纠纷如何诉讼?起诉时,对于比较有把握的,可以直接测算出索赔数额,起诉时全额起诉;对于没有多大把握或者对医院的过错程度无法确切把握的,可以先行部分起诉,待鉴定结论作出后再变更诉讼请求。如果医院诉前拒绝提供病历,立案后患方可向法院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申请法院调取全套病历。对于院方不申请鉴定的,患方可以对院方的违法违规诊疗行为申请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出来后,患方可以变更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鉴定该注意些什么
    1、复印医疗材料患者必须在场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及复制病历等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的过程应当有患者在场。
    2、申请鉴定可三选一
    (1)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2)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
    (3)由人民法院委托。
    换句话说,通常情况下,发生了医疗纠纷,患者都会先找医院,由双方进行协商,在协商的过程中若达成一致协议,则双方可以共同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单方投诉到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来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医学会不接受患者或者医院单方面的申请);另外,当事人还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受理后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3、首次鉴定不满意可申请再次鉴定
    患方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七条《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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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9:5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