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权利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取得? |
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权利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取得: 1、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利可以通过出生取得; 2、法人、非法人组织可以通过成立而取得; 3、继承取得; 4、通过合同等民事法律行为而取得。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一、民法典中人格权包括哪些内容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除以上这些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二、简述人身权的分类有哪些 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是一种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人格权,另一类是身份权。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人格权又包括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信用权。 身份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依一定行为或相互之间的关系所发生的一种民事权利。主要有: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监护权)、荣誉权、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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