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人要有立遗嘱的能力吗 |
释义 | 一、遗嘱人要有立遗嘱的能力吗 1、遗嘱人要有立遗嘱的能力,否则无效。遗嘱由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或者他人代写,书写完了之后遗嘱人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年、月、日;遗嘱必须是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遗嘱的有效形式包括哪些 1、遗嘱形式是指遗嘱人处分自己遗产的意思表示方式。 2、我国民法典规定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1)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的遗嘱; (2)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遗嘱人在自书遗嘱上应当注明年月日并亲笔签名; (3)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一般而言,公民应当自已书写遗嘱,但在生病、不会写字、不想自己书写等各种客观情况下,允许公民立代书遗嘱。代书遗嘱上必须有二名以上的见证人签名见证,且应当由其中一名见证人代书; (4)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形式制作的遗嘱,录音遗嘱必须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进行见证,并将见证内容进行录音; (5)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口述的方式表示其对遗产进行处分的意思的遗嘱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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