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该岗位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是什么? |
释义 |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繁多,承担了多个部门的职责,监管范围广泛。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权力大或待遇好。新人入职后要面对繁重的工作和老员工的影响,评优评先也偏袒老员工。因此,如果有选择,最好不要选择这个单位;如果没有选择,尽早寻找离开的机会。简而言之,快逃。 法律分析 基本上就是现场看下特种设备的各类资质证照,然后通知使用单位该约检就约检该停用就停用。 但是,要知道这个局写作市场监督管理局,读作宇宙监督管理局(误)。因为职能之多,令人发指,他承担着原本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物价、消委会等多个部门的全部职能,主要监管业务包含:食品、药品、化妆品、餐饮、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后,进入市场前的也就是长在土里的养在塘里的归农业部门管)、注册审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特种设备(电梯、锅炉、游乐设施等)、产品质量(通常指工业产品,比如衣服、热水壶等)、物价、消费调解、知识产权(一般是商标侵权但不限于),据不完全统计,整个部门所有业务加起来涉及到的各项法律规章有四百多部,你以为这就完了?首先,单论管食品,就不是上街查查小卖部,而是从生产到销售的全链条监管,其次因为这个单位是多部门合并而来,人多事更多之外,但凡有点什么事,上级领导首先想到的就是你市场监管局这么多人,能不能把这个活给接了,换言之你还会承担很多明明不属于自身职能的工作,只要领导觉得你们人多,即“市监是个筐,啥都往里装”,最后,职能多是不是意味着你权力大说话敞亮呢?并不,这个部门早已告别了工商时代的垂直管理(即省局管市局管区局区局管所),人和钱都掌握在各级政府手里,然后鉴于现在所谓的“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所以接下来就是付费内容,这里就不展开说了,具体可以参考某山必胜客在某城市的待遇。 说完这个局的职能和大概地位,然后再说说个人的处境待遇,按照目前的情形来看,入职之后新人多半要下所,下所之后就意味着你要接受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情形,即抛开党务、党风廉政、考勤、财务等内务工作,你一个人要熟悉上述大概十多个部门的业务,其次,因为多个部门合并的原因,前朝遗老之多,令人发指,喝茶聊天等退休的,靠关系摸鱼的,几乎什么样的奇葩都可能出现,但是干活的永远都是少数几个年轻人,而评优评先,还得优先照顾喝茶聊天等退休的,我不知道这是老工商的通病还是所有机关单位的通病,又或者这些人年轻时也是这样过来的,但我只知道,当你跟他们讲公平公正的时候,他们会跟你讲奉献拼搏,当你跟他们讲奉献拼搏的时候,他们会跟你讲长幼尊卑,当你跟他们讲长幼尊卑的时候,他们会跟你讲公平公正。 总之,如果有的选,最好别报考这个单位,如果没得选,那么上岸转正后早日再想办法离开。一句话,快逃。 结语 总结来说,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之多令人发指,涉及的法律规章众多。作为律师编辑,我建议如果有其他选择,最好不要考虑加入这个单位。如果已经入职,尽快熟悉各个部门的业务,并且要面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挑战。在评优评先时,可能会遇到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但仍需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最终,如果有机会,应尽早寻求离开这个单位的方式。总之,逃离这个单位是明智的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予以立项,制定的标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标准进行编号、复审或者予以备案的,应当及时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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