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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释义
    一、怎么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一)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关系确认之诉。
    (二)对于法院而言:
    1、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当然无效。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民法典》第1042条、第1051条、第1091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在审理因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对原有配偶而重婚的一方,不得以协议方式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已达成协议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的,应确认为无效,以确保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
    4、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婚龄结婚,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至法院时双方均达婚龄的,法院可以调解和好,经调解和好的,法院应责令双方在法定审限内补办结婚登记,然后法院送达调解书,经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判决解除同居关系。
    5、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
    二、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有哪些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由于婚姻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婚姻关系是否有效关系到婚姻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一系列问题,无效婚姻由人民法院受理是适当的。
    《婚姻登记条例》没有规定登记机关可以受理无效婚姻,只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无效婚姻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需要说明,如果是属于无效婚姻,那么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此时双方当事人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只需要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就可以了。婚姻无效并非所有人都可以随便申请,法律规定了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为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其中,婚姻当事人是指婚姻男女双方。而相比于婚姻当事人来说,利害关系人则是比较复杂的。根据法律规定,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患病者共同生活为近亲属。
    此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综上可知,对于无效婚姻一般是没有离婚的说法的,要是想解除这样的关系,则只需要申请婚姻无效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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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