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 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这种情况要在小孩子满了八岁以后,才能征询小孩子的意见。 因此,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也会发生一定的变更。法律中规定,在一定的情况下,离婚的父母可以轮流抚养孩子,这必须得到孩子的同意,即便是刚开始没有得到小孩的抚养权,以后还是有机会再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