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刑事起诉书是保密的。但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后,应当在开庭前十日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送达被害人或者被告人。开庭前,法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了解情况,听取意见,避免、出庭证人名单、排除非法证据等与审判有关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