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原因可以成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 |
释义 | 以下原因可以成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 1、开发商尚未交房的;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标准的;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的;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一、物业法新规物业费收费标准有哪些 物业法新规物业费收费标准有: 1、一级收费标准每平方米每月1.00元(已包含税、费); 2、二级收费标准每平方米每月0.75元(已包含税、费); 3、三级收费标准每平方米每月0.50元(已包含税、费); 4、四级收费标准每平方米每月0.35元(已包含税、费); 物业收费需要以《物业合同》为依据,小区是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协商的收费标准,但实际享受物业服务的是小区的业主,业主们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重新签订《物业合同》,制定收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对于自己购买的住宅在购买交付完毕后没有使用,而空置在那一年以上的,物业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减少物业费中对于公共服务费的金额。开发商对业主逾期交房的,物业不得要求业主进行交纳物业费。对于小区内的公共部分,共有设施的维修费应该计入公共维修基金中,不能计入物业成本。而且对于物业想收取的公摊耗能费、砸墙费、垃圾清运费等自定的收费项目是不得存在的,物业要求业主必须交纳,属于重复交纳的行为,业主有权对物业进行举报。物业违反了当时签订合同的,向业主的服务标准进行随意的降低或者提高对业主的收费金额的,可以进行举报。 二、物业费不交被起诉会有什么结果 物业费不交被起诉的后果如下: 1、法院支持物业公司收取滞纳金; 2、物业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物业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银行同期借款利息支付; 4、当出现过高的违约金或者过低的违约金时,当事人可请求调整。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实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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