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缺席判决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五条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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