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拒交物业费合法理由如下:1、验房不合格;2、物业费生效时间以交房为准;3、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4、擅自提高物业费;5、物业资质有问题;6、违法或违约损害业主利益。无上述理由情形的,需要依法缴纳物业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