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情况下买的房子归谁 |
释义 | 事实婚姻期间买的房,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是指在1994年2月1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 如果1994年2月1日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同居关系。 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民法典》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一、事实婚姻能分遗产么 事实婚姻一般不能分遗产。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同居关系,该同居关系应当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目前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的存在,因此事实婚姻不会产生继承关系。通过继承的规则可知,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与子女,但是配偶要求的是办理了结婚登记的配偶。 二、没登记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归哪一方呢 没登记的,则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同居期间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共有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处理财产;如果双方对于共有财产处理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 但是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双方之间的关系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的归各自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自行协商归谁所有,如果无法协商的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归属与谁。 三、事实婚姻期间财产分割怎么分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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