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参加的保险是什么 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包含五类保险,具体有:1、基本养老保险;2、工伤保险;3、医疗保险;4、失业保险;5、生育保险。通常企业为员工缴纳的是前面三种,养老、工伤、医疗保险是法律硬性规定的。后两种险可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好差而为,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签了保险公司调解协议可不可以再告? 签了保险公司调解协议可以再告。但由于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不能反悔。除非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认为签订赔偿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协议,由法院重新按照规定进行判决。法院如果查明属实,就会判决撤销协议。如果不存在可撤销的证据和理由,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仍然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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