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
释义 |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地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地居留证件),婚姻状况等的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一些有效的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得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一些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做出的一些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要求所需要提供地其他资料。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包含的购房类型是什么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类型包括商品房(一手房、二手房)、政策性保障住房(如军队经济适用房、安置住房)。 二、公积金买房的条件 公积金买房的条件有: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含一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上述行为发生两年内或房产权证办好一年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株洲市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件。 (二)职业和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每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的50%)。 (三)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含一年)且仍在正常缴存。3个月以上(含3个月)未缴存、缴存比例低于5%、缴存工资基数低于株洲地区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以有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数和公积金中心业务管理系统数据为依据),属于非正常缴存。 (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无不良信用记录,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一笔贷款或信用卡记录中有连续3次或累计5次逾期记录的,视为不良信用记录。 (五)有至少不低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总价30%的自有资金。 (六)同意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七)申请人及配偶以前年度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未还清的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购买商品房申请贷款的,所购住房项目主体建设工程形象进度达到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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