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闹离婚冷静三十天内能挽回。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的一段缓冲时间。三十日内,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等。 协议离婚的流程是: 1、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递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30天冷静期后当事人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应当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综上所述,离婚冷静期为一个月。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