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海事海商纠纷案件的案因规定: 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船舶接触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边设施或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包括船舶接触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接触航标等助航设施及其他海上设施的损害赔偿纠纷; 3、船舶损坏在空中或海底、通海水域水下敷设的设施或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 4、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污水或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水污染或其他船舶、货物等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 5、航运、生产、作业或船舶建设、维修、拆除或港口作业、建设,造成水污染、滩涂污染或其他船舶、货物等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 6、船舶航行或作业损害捕捞、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补偿纠纷案件; 7、沉船沉物及其残骸、废物、临时或永久性设施、设备不当,影响船舶航行,造成船舶、货物等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 8、船舶在海上或通海水域航运、作业或港口作业过程中人身伤亡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 9、非法留置船舶、船舶货物、船舶材料、备品纠纷案件; 10、其他海事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一条 为了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维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