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你好,申请人: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 ,身份证号:XXXX。被申请人:XXX,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 ,身份证号:XXXX。被申请人: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 ,身份证号:XXXX。系某某之丈夫申请事项。请求参与分配被申请人的房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某某公司依据(20XX)某民初字第某某号民事调解书,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得知XX人民法院也受理了被申请人因其他案件被强制执行的申请,被申请人的房产已经被某某人民法院申请查封,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请求参与分配贵院对被申请人的房产拍卖所得的价款。此致XXX人民法院申请人:年 月 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