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管有权利扣车和罚款吗? |
释义 | 城管是有权利扣车和罚款的,这并不违法。城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扣押和没收违法物品,也可以继续罚款,只是要对所缴物品妥善保管,对于罚款如实上交。 一、行驶证被交警扣怎么办? 根据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只规定了交警可以扣押车辆,还可以随车扣押行驶证,但没有规定行驶证的单独扣押,也未禁止行驶证被扣留后补领。行驶证被交警扣留后应该及时进行违章处理。这里的处理违章需要到当地车管所消除违法行为,缴纳罚款即可。关于行驶证被交警扣的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天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二、城管拉走的东西怎么要回来? 城管拉走的东西,可以通过接受相关处罚后要回来。正常手续是执法人员给当事人开一张暂扣证,并口头通知何时可以去接受处罚,处罚分两种:1、写书面保证;2、罚款。暂扣当事人物品时,必须要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在执行相应罚款时,应该问清楚执法的路段所属的大队,再去缴纳相应的罚款,之后就可以申请取回自己的东西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三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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