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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扰乱招标行为如何定罪?
释义
    法律分析:
    扰乱招标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情节严重,应依法应予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七十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法确定或者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依法重新进行评审。
    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选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直接或者间接、明示或者暗示等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节特别严重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要求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者要求对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公开招标(二)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招标人以其指定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评标活动,影响中标结果(三)以其他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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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6: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