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3000块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1、借钱的第一步就是要立下欠条,保留借款的相关证据。千万不要因为了解债务人,信任债务人不写任何欠条。无论如何一定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借条、欠款欠条、借款聊天记录等,做这些都是预防万一,作为走法律程序的证据,更好地维权。 2、欠钱不还可通过催收拿回欠款。催收讲究技巧。有哪些技巧?首先就是直接叫债务人还钱。在此之前收集好之前的借条,借款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给。如果债务人忘记借款,可以拿出来证明给债务人,让其清楚存在欠款的事实。如果债务人说最近手头紧,要缓缓,宽容一下。朋友在关键时候说没有钱可能就是想拖延时间不还钱,这个时候就可以告知债务人将其告上法庭,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债务人可能会乖乖还钱,就不用真正要走法律的途径,浪费时间和经历。 3、如果经过多次催收仍然不还,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欠钱不还,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值得注意的就是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 一、借给别人钱是打借条还是欠条? 如果是借给别人钱,那当然是打借条了。 首先,借条和欠条是不同的,他们所代表的法律意义和效果是有很大差距的。欠条不仅可以当事人之前欠钱,也可以用于欠物,他们背后的基础合同关系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基于双方是借贷的关系,打借条要优先于打欠条。因为借条的证明力最大,能够证明借贷合意的成立、借款事实的发生,一般情况下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 只要原告向法院提供了借条,原告的举证责任即已完成,如果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借款已经归还的,法院就可能支持原告诉讼请求。而且只有借条才可以最有效的证明借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是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因为借条形成的原因是肯定的借款事实。很少听说把借钱说成欠钱的,而且欠条形成的原因要比借钱多很多,可以基于很多种事实而产生,比如因为商业买卖东西而产生的欠款,比如因为劳务所产生的欠款,因为企业承包所产生的欠款,因为损害物品而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只有这些情况下才会使用欠条。 欠条一般是在没有等价交换情况下所产生的一种亏欠补偿,而借条是借用了别人物品的一种凭证。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书面凭证,一般都是由债务人书写并签字盖章,可以有效的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而欠条一般是还欠别人东西所写给别人的一种书面凭证。而且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有效期也是不同的。 一般欠条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如果约定好了还款期限的,从欠条上所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开始起算,如果超过了3年还行未向法院起诉的话,法院将不会再对其进行保护。也就是说欠条只有三年的法律效力,超过了三年就会变成一张废纸。而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出钱的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借出钱的次日起计算。而且借条的诉讼有效期是20年,也就是说约定好了还款日期的过了还款日期未还的,在20年内出借人就可以对借款人发起诉讼,没用注明还款日期的就是从借款的日期起出借人随时可以对借款人发起诉讼。如果在20年内没有没有发起诉讼则会失去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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