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规定的社会抚养费是不能少交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征收标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会考虑当地城镇居这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当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具体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