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不同,其适用的诉讼时效也不尽相同。对于车辆损失等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对于人身伤害等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一年。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为三年。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诉讼时效的起算,以权利人的权利客观上受到了侵害、且主观上已知晓其权利被侵害的事实为构成要件。权利人主观上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而事实上其权利并未受到侵害的,不能使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一、交通事故起诉程序是什么? 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到工商局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 2、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3、法院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5、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6、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7、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8、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9、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10、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11、未达成调解的,合议庭合议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