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没有及时申报,就存在需要补缴的情形。但是如果是故意漏税、非合理避税的就不适用补缴的情形。一、个人所得税补缴流程根据税收有关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所以个人所得税补缴还需要缴纳滞纳金,滞纳金不同于罚金,没有惩罚性质。1、补缴个人所得税需要提供以下基本资料:(1)需补缴人姓名;(2)需补缴人身份证号码;(3)需补缴人月工资金额;(4)需补缴人要补缴的月份;(5)需补缴人地址及邮编。2、做好补交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报表。3、将申报报表提交到税务局,由税务局出具通用缴款书。4、最后到银行去进行缴税,缴完税3-5天即可出具完税证明。二、主动补缴是否需要滞纳金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除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含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下同)主动补缴少申报的税款外,其他主动补缴税款的行为要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如果纳税人是在申报期过后自己发现(含自查发现)少缴了税款,并且主动申报补缴,那么,税务机关要按照纳税人占用税款的天数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二)如果纳税人是在稽查局实施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又主动补缴的税款,那么,只能视为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除加收滞纳金外,还要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如: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对偷税要视情节轻重处以所偷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要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等等。(三)如果关联企业是在税务机关对其与关联方的不合理价格进行调整并发现问题后又补缴自己在汇算清缴期内应该调整而未进行调整的税款,那么税务机关还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补缴的税款自汇算清缴期过后的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的利息,而且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综上所述,依法纳税是纳税义务人的义务。没有能够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按照以上规定及时进行补缴,否则,有关部门有权进行追责及处罚。以上就是个人所得税补缴的流程,记得带好资料及时补缴,否则滞纳金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