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要撤销婚姻应该在何时提出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撤销婚姻的提出时限,视具体情况而有不同规定,对于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其中对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而对于被冒名登记结婚的情形,因被冒名者并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违反了婚姻自愿原则,若要解除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行政诉讼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民政机关的婚姻登记行为,不能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婚姻登记。 另外,向法院请求撤销行政行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撤销婚姻需要哪些材料呢,对于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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