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独生子女补贴 |
释义 | 法律分析:现在没了。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法律依据:《独生子女补助标准》 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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