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是否可以自行申请解除监视居住?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监视居住,但是否获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被拘留、逮捕、羁押的人员,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实行监视居住措施。但是,被监视居住的人员如果认为自己已经不需要再接受该措施的限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申请。但是,解除申请是否获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例如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潜逃、毁灭证据等风险。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被拘留、逮捕、羁押的人民警察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对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人员进行严密监视,防止其逃脱、毁灭证据或者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被监视居住的人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申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人民法院对解除申请进行审查,应当认真核实申请人提出的理由和证据,听取公诉机关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