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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获得劳动仲裁胜诉后,什么时候能收到赔偿款?
释义
    本文介绍了申请劳动仲裁所需的步骤和注意事项,包括准备材料、提交申请书、仲裁庭审理、裁决和执行等环节。同时,还介绍了申请与受理以及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所需的时间。
    法律分析
    一、申请劳动仲裁所需的步骤
    1. 准备材料: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相关证明文件等。
    2. 提交申请书: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申请费用。
    3. 仲裁庭审理: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核您的申请材料,并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召开仲裁庭进行审理。
    4. 裁决:仲裁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做出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5. 执行: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内容。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
    注意事项:
    1. 申请劳动仲裁时,请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 仲裁庭审理过程中,您可以充分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等权利。
    3.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务必履行裁决内容。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劳动仲裁要多久有结果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赢了多久给钱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经济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2、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应该结束。可以延长15天。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
    3、如果劳动者不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可以上诉到一审法院,
    单位不服的,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的中级法院上诉。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条,第49条
    一审法院一般在6个月内可以审结。二审法院一般在3个月内审结。
    4、如果劳动者胜诉,单位可以直接把钱交给劳动者,也可以把钱打到法院账号上,由法院再把钱转给劳动者。
    结语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给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然后提交申请书并缴纳申请费用。仲裁庭将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召开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内容。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满意裁决结果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法生效时间】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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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0: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