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人(被保全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申请保全人):×××,……。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事项: 依法解除……(写明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措施)。 事实和理由: 贵院于××××年××月××日作出(××××)……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民事裁定,……(写明保全内容)。 现由于申请人未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我方提供了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申请人保全错误/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故依法提出解除保全申请。……(写明申请解除保全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人民法院(××××)……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民事裁定书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