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关于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规定 |
释义 | 民法典明确了对于侵害人格权的行为,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行为人拒不承担责任时,法院可通过发布公告或公布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并由行为人承担费用。名誉侵权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侵害个人和法人的名誉权。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承担有哪些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条【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承担】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二、名誉侵权的形式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重要隐私等。 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结语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侵害人格权所造成的影响,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具体的民事责任应与侵害行为的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如果行为人拒不承担责任,法院可以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公告或公布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并由行为人承担相应费用。名誉侵权主要包括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重要隐私等方式。侮辱是指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而诽谤则是指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这些行为都属于名誉侵权,对于侵害法人名誉的行为也同样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肖像权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肖像权 第一千零二十三条 对姓名等的许可使用,参照适用肖像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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