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暑期兼职约定期限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具有,学生暑期兼职约定期限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并且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