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通常来说,户口本上婚姻状态有以下几种: 1、空白:当事人未成年或者未婚或者已婚但是户口在原籍未迁移的; 2、未婚:当事人的户口迁出过原籍,但是迁移时并没有 结婚 的; 3、已婚:当事人已经结婚,并且已经更新户口本的婚姻状态的或者当事人已婚而且户口已经迁入到配偶的户口所在地落户的; 4、离异:当事人男女双方已经办理 离婚登记 手续,并且当事人更新过户口本状态的; 5、 再婚 :当事人离异后,已经重新组建家庭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