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如果该 交通事故 涉嫌构成 交通肇事罪 的,先由公安部门侦查。 (二)公安部门侦查结束后向检察院申请批捕 犯罪嫌疑人 。 (三)检察院经过调查核实后,有两个选项:1、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 刑事犯罪 的,下达《不予批捕通知书》;2、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刑事犯罪的,签发《 逮捕 证》。 (四)如果检察院不予批捕的,公安部门从拘留所放人;如果检察院签发《逮捕证》的,公安部门将犯罪嫌疑人逮捕,检察院择日向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提起 公诉 。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