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简单来说就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多长时间: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主要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年限来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最长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最长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最长24个月。 【备注】: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领取期限按照上述规定结合根据本地失业保险政策执行。例如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规定如下: 1、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不满2年领取3个月; 2、累计缴费满2年以上不满3年领取6个月; 3、累计缴费满3年以上不满5年领取12个月; 4、累计缴费满5年以上不满8年领取15个月; 5、累计缴费满8年以上不满10年领取18个月; 6、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领取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