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诈骗二万元,属于诈骗罪中数额较大,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诈骗罪的量刑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二、上海市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997年4月2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上海市认定诈骗罪具体数额标准作如下规定: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4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2、本《意见》下发之前已经受理的诈骗案件中,对个人诈骗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4000元,单位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仍可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