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流出证明一般在哪里开? |
释义 | 法律分析: 学生流出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 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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