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鉴定在哪些情况下会被中止? |
释义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规定了医疗事故鉴定会中止的情形,包括未提交材料、提供虚假材料、拒绝缴纳费用等。一旦中止的事由消失,应及时恢复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应按程序进行,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 法律分析 医疗事故鉴定会中止的情形有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拒绝缴纳鉴定费的;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中止的事由消失之后,应当及时恢复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 (二)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 (三)拒绝缴纳鉴定费的; (四)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二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 拓展延伸 医疗事故鉴定的中止条件及影响 医疗事故鉴定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中止。中止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鉴定过程中出现了证据不足或无法获取必要的证据,鉴定可能会被中止。其次,如果相关当事人不配合鉴定程序或拒绝提供必要的信息,鉴定也可能会被中止。此外,如果鉴定过程中出现了程序上的错误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鉴定可能会被迫中止。鉴定中止可能会对各方产生重要影响。对于受害者来说,他们可能无法获得合理的赔偿或正义。对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来说,中止可能会导致声誉受损和法律责任增加。因此,确保鉴定程序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准确性至关重要,以避免不必要的中止和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结语 医疗事故鉴定的中止条件包括未提交鉴定材料、提供虚假材料、拒绝缴纳鉴定费等情形。一旦中止的原因消失,应及时恢复鉴定工作。医疗事故鉴定应按程序进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鉴定中止可能对各方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保证鉴定程序的公正、透明和准确至关重要,以避免不必要的中止和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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