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公证的遗嘱能直接办理继承。公证不是遗嘱生效、成立的要件,只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即使没有公证也是可以办理遗嘱继承的,但是具有完成民事行为能力的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够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放弃继承权无效的情况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损害代理人的无效代理行为; 2、继承人收到胁迫、欺诈放弃的,不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3、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