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的减轻情形是什么? |
释义 | 行政处罚可从轻或减轻的情形包括:未满14周岁的人、精神病人在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配合查处有立功表现等。从轻处罚有利于达到目的、促使人改过自新,而且违法行为有轻重和危害大小之分,不同情况下应有不同处罚。经济困难并非减轻处罚的法定条件,而是可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 法律分析 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法》之所以作出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首先,在我国处罚本身不是目的,如果用较轻的处罚能够达到目的,那么采用较重的处罚事实上会扩大处罚成本。其次,恰当地使用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更容易使人改过自新。再其次,违法行为客观上有情节轻重之分,有危害大小之别,如果处罚不分轻重,不管三七二十一皆打五十大板,既不能体现过罚相适应的原则,也不公正。最后,根据情节、后果轻重来处罚,更能够发挥行政处罚催人向善的导向作用,更能够体现行政处罚的法规制定初衷。 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应该引起注意的是,对经济困难的违法当事人,不能因收缴其罚款难度大,为了提高结案效率,而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为“经济困难”不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的法定条件。对经济确有困难、一时难以缴纳罚款的当事人该如何处理?《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作出明确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在我们国家违反行政法律规范需要受到一定的处罚,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之下,是可以对此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比如说年纪比较小的,没有不能够清楚的认识到自己行为后果的,可以及时予以纠正,从轻处罚。 结语 在行政处罚中,有一些情况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也不予行政处罚。此外,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还包括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对于经济困难的违法当事人,可以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总之,根据情节和后果的轻重来处罚,更能够体现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导向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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