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可以在居住地但不是户口所在地申请吗?? |
释义 | 低保可以在居住地但不是户口所在地申请吗??低保可以在居住地但不是户口所在地申请吗?不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申请。1、根据《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规程》的规定,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家庭,其居住地与户口应一致。因撤迁安置等特殊情况造成户口暂时无法迁移的,凭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在居住地申请。2、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不一致的,可自主选择在任一成员的户籍地提出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农村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实行定期集中受理;实行集中受理的,应当公布集中受理时间。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低保服务窗口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并出具补正告知书。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备案登记。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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