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海南户籍:,第一套房首付30%,其余可按揭;第二套房按各市县、各银行规章执行。如海口市规章,首套房已结清的首付40%,未结清的70%;三亚市一律50%。,2.非海南户籍:,(1)第一类市县(海口、三亚、琼海):以家庭为单位限购一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城市限购区域内购房,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2)第二类市县(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3)第三类其他市县:以家庭为单位限购一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法律依据,《海南省房地产政策有哪些新闻发布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规章 对在我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并规章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