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需要。根据规章:“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章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其社保转移程序为: 1、先发起申请,并到公司开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这个时候社保账户就会暂时封停了。 2、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前往社保局,一般现在都有自助终端,按照过程自行社保转移证明。 3、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转至省外还是省内,转移单出来后保存好,到新单位报到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后,这个时候新单位就会开启一个社保账户。 4、等发了第1个月薪资以后,就可以去办理社保转移了,需要携带身份证前往新单位缴存社保的人力资源局,打新的社保缴存记录。 5、到对应的窗口填写相应的资料,并提交原先的社保迁出证明,办理完成后就可以回家等待消息,若社保转移完成,会有短信和电话通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的规章:“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章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