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和我弟弟是同一个户口本,可不可以分开立户?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公安部三局的初步意见,公民分户应按规定办理,包括持分户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前往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调查核实后办理分户手续。此外,离婚当事人和房产纠纷当事人如经法院判决或调解且确实居住在房屋内,以及已办理私房析产、赠予和继承手续,以及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都享有房屋居住权。 法律分析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分户程序: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拓展延伸 户口分割:兄弟是否能够独立立户? 在中国,户口分割是一个相对复杂的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兄弟是否能够独立立户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兄弟已经成年并且有稳定的工作、住房等条件,他们可以通过申请户口分割来实现独立立户。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格等。此外,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条件。他们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进一步的指导和帮助。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及公安部三局的初步意见,公民分户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对于已经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人,可以凭借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分户手续。对于其他情况,建议您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条件。他们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进一步的指导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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