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在哪里开庭?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开庭(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开庭审理流程如下:(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反各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提出再审申请;(6)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做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告诉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可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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