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申请材料有: 1.居民 身份证 及复印件;02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02 3.2寸淡底色彩照2张;02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领取申请表02 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当地出入境管理机关,领取一张《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国家工作人员等要由单位出具意见。不满14周岁的居民在办理申请时,须由父母或 法定监护人 陪同。 第二步:填写申请表02。 第三步:复印身份证、户口簿,照相02。 第四步:交费。 第五步:向工作人员提交资料02。 第六步:取证。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短期前往香港、澳门: (一)香港、澳门有定居的近亲属,须前往探望的; (二)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是港澳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澳门会亲的; (三)归国华侨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能回内地探亲,必须去香港、澳门会面的; (四)必须去香港、澳门处理产业的;(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短期去香港、澳门的。 法律客观: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前往港澳通行证在有效期内一次使用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证件由持证人保存、使用,每次前往香港、澳门均须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的作一次往返签注。经公安部特别授权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多次往返签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