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危急情况下做的口头遗嘱符合下列条件的认定具有法律效力: 1、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且见证人不是下列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