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业金领取的条件为: 1、失业前已经参加了缴费年限为一年的失业保险; 2、非因自身意愿导致的失业; 3、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金额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为依据按月进行发放。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