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到中年的老王已经在这家互联网公司工作了十三年,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上个月,公司突然通知将绩效考核制改为末位淘汰制,连续三次绩效考核倒数第一的员工,要选择自己离职。 老王因最近身体不佳,无法保证高效率的工作,已经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倒数第一,因此公司要求老王申请离职,但老王当场拒绝。一周后,公司以老王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为由,将老王辞退。老王不服将公司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末尾并不等同于无法胜任工作,末位淘汰与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等同,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并遵循法定的程序,公司属于违法辞退。最终法院支持了老王的诉讼请求,判决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