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续签都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居住证续签需要的材料是:申办居住证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提供居住情况的证明资料;在本地的连续社保证明资料;居住证签注申请表以及原居住证明。 一、居住佐证是什么意思 居住证明是当事人所居住的当地派出所里提供的证件,以证明现在在这里临时居住,相当于暂住证。居住证明现在似乎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一项证明,居住证明分为两种类型:本地户口的居住证明和外地户口人居住证明。居住证明是公民带上有效的资料到当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机构办理的,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二、暂住证提前多久续办 尽量提前一个月。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等,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时。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时,应当在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签注信息,并在居住证签注期限项目栏内登记签注信息。居住证持有人逾期60日未补办签注手续的,经核实认定以后,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当在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中注销居住登记并回收居住证。 三、居住证到期的怎么续期 居住证到期了,当事人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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