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物退款规定是否违法? |
释义 | “买东西退款了又收到货犯法吗?退还及时不犯法,私自留下属于不当得利,可能追究法律责任。买家可联系卖家协商付款或退货处理,具体细节双方协商确认。原物返还或作价偿还,计算方法根据情况而定。不当得利需返还利益及孳息。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事实,引发债权债务关系,基于法律规定而非意思表示。” 法律分析 一、买东西退款了又收到货犯法吗? 不一定。只要及时退还就不犯法。但是如果私自留下这属于不当得利,如果数额较大,卖家可能追究法律责任买家申请退款成功交易关闭后,后续又收到卖家货物的,建议双方参考以下处理方式:如果买家需要这件货物的,建议联系卖家协商付款操作,具体的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买家已经不再需要此货物,建议联系卖家协商退货处理,具体的退货细节问题建议双方协商确认。 二、买东西退款的相关知识: ①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②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结语 买东西退款后再收到货物,是否构成犯法取决于退还及时与否。如若及时退还,不属于犯法行为。但若私自保留,则涉嫌不当得利,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买家退款成功交易关闭后,若又收到卖家货物,建议买卖双方协商解决:若买家需要货物,可与卖家协商付款操作;若买家不再需要货物,建议联系卖家协商退货处理。关于退还原物或作价偿还,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当得利还需返还利息。不当得利是指无合法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利的行为,产生不当得利债务。受益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责任;受害人为债权人,享有请求返还不当利益的权利。不当得利基于法律规定,非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三十二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